會員資格及會費
依據學會章程第七條,本會會員入會程序及應繳納會費分為下列六種:
一、 普通會員:凡具下列資格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後,得為普通會員。
(一)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。
(二) 高級中學畢業,曾經或正在從事有關深層海水資源利用研究或工作者。
普通會員於入會時除應繳納入會費新臺幣伍佰元,每年須繳納常年會費新臺幣捌佰元。
二、 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關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後,得為團體會員。團體會員至多可推派代表三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團體會員於入會時除應繳納入會費新臺幣貳仟元,每年應繳納常年會費新台幣參仟元。
三、 贊助會員:凡捐助本會經費在新台幣貳萬元以上或贊助等值金額之物品者,得由理事會推薦為贊助會員,贊助會員每年須繳納常年會費新台幣壹萬元。
四、 名譽會員:凡國內外具有學識與資望,對發展本會會務或於臺灣地區深層海水資源利用有特別功績者,得由理事會或會員二十人以上提出,經會員大會決議通過為名譽會員。
名譽會員無須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。
五、 學生會員:凡年滿十八歲,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在學中之學生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後,得為學生會員。
學生會員於入會時除應繳納入會費新臺幣參佰元,每年須繳納常年會費新臺幣參佰元。
學生會員畢業後,自然成為普通會員,有普通會員之權利與義務。
六、永久會員:凡具下列資格者,得為永久會員。
(一)首次入會:凡一次繳清入會費及二十年常年會費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後,得為永久會員。
(二)已具會員資格:累計繳費二十年即自動轉為永久會員,無須繳納常年會費。
一、 普通會員:凡具下列資格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後,得為普通會員。
(一)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。
(二) 高級中學畢業,曾經或正在從事有關深層海水資源利用研究或工作者。
普通會員於入會時除應繳納入會費新臺幣伍佰元,每年須繳納常年會費新臺幣捌佰元。
二、 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關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後,得為團體會員。團體會員至多可推派代表三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團體會員於入會時除應繳納入會費新臺幣貳仟元,每年應繳納常年會費新台幣參仟元。
三、 贊助會員:凡捐助本會經費在新台幣貳萬元以上或贊助等值金額之物品者,得由理事會推薦為贊助會員,贊助會員每年須繳納常年會費新台幣壹萬元。
四、 名譽會員:凡國內外具有學識與資望,對發展本會會務或於臺灣地區深層海水資源利用有特別功績者,得由理事會或會員二十人以上提出,經會員大會決議通過為名譽會員。
名譽會員無須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。
五、 學生會員:凡年滿十八歲,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在學中之學生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後,得為學生會員。
學生會員於入會時除應繳納入會費新臺幣參佰元,每年須繳納常年會費新臺幣參佰元。
學生會員畢業後,自然成為普通會員,有普通會員之權利與義務。
六、永久會員:凡具下列資格者,得為永久會員。
(一)首次入會:凡一次繳清入會費及二十年常年會費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後,得為永久會員。
(二)已具會員資格:累計繳費二十年即自動轉為永久會員,無須繳納常年會費。
會員權利
會員具有 (一)、參與本會舉辦之活動,(二)、接受本會刊物,(三)、會員大會發言、提案、表決、選舉、被選舉、罷免及議決等權利。惟學生會員、贊助會員、名譽會員無選舉權與被選舉權。
會員義務
會員具有遵守本會章程、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決議,以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
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其會籍自然消失:
一、 兩年未繳納常年會費者。
二、 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通過除名者。
三、 死亡。
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其會籍自然消失:
一、 兩年未繳納常年會費者。
二、 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通過除名者。
三、 死亡。
會員申請方式
下載附件填妥請郵寄或傳真至:
【96343臺東縣太麻里鄉美和28-3號 臺灣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學會 收】
電話:089-511071#206 or #212
傳真:089-514267
【96343臺東縣太麻里鄉美和28-3號 臺灣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學會 收】
電話:089-511071#206 or #212
傳真:089-514267
匯款帳號
銀行:臺灣土地銀行005 基隆分行
戶名:臺灣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學會
帳號:07-300-1044017
戶名:臺灣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學會
帳號:07-300-1044017
入會申請單下載
- 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
|
|
- 團體會員入會申請書
|
|